按学校教学管理规定要求,教务处于第11周周四(11月12日)组织学校领导、机关部门与学院(部)负责人、学校督导委员会委员及教务处有关人员深入学院,走进课堂,进行期中教学工作检查。随后,学校领导和听课人员开展评课活动,指出了教学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并及时反馈给授课教师。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的一项常规工作,同时,各学院(部)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和辅导员也都深入教学楼及课堂检查教师和学生的上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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