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鲁大教字〔2021〕26号关于遴选培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2021-04-08 11:31:06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总结推广优秀教学成果和先进经验,做好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储备,学校决定开展教学成果奖的遴选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培育范围

依托于国家级、省级或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和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取得的优秀教学成果,或依托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形成的优秀教学成果,鼓励推荐在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的基础上形成的教学成果。

二、推荐培育数量

每个单位限推荐1项。

三、遴选培育方式

1.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查和评价,确定成果培育名单。

2.学校选聘省内外、校内外有经验的高水平专家,建立教学成果奖培育指导专家团队,指导培育项目不断完善,持续改进,形成水平较高的教学成果。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填写《鲁东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于4月19日前报教务处,电子版发送邮箱。

联系人:田莉莉 电话:6699525(内线69525)

邮箱:t1989ian@163.com 地点:2号办公楼217室

附件:鲁东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教务处

2021年4月8日

附件:鲁东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