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鲁大教字〔2021〕7号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的通知
2021-02-28 14:30:01

各学院:

根据鲁大校发〔2017〕54号《鲁东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1.课程范围: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考核不合格的必修课程。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参加补考,必须进行重修:

(1)课程考核成绩(包括平时成绩)不足50分的;

(2)事先未申请缓考或申请未被批准而擅自不参加考试的;

(3)有实验、实践等环节的课程,如果实验、实践环节不及格的;

(4)修读课程属于免修课程、免听课程、重修课程、公共体育课程的;

(5)考试作弊违纪的。

二、考试时间

1.公共课:公共课补考由教务处根据报名情况统一组织,计划考试时间为3月13、14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 专业课:专业课补考由各学院在3月16日前自行组织完成。

三、工作安排

1.报名与资格审查。学院教务办公室组织学生按照报名条件和要求进行报名,并逐一进行资格审查,于3月5日17:00前将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数据报教务处(具体要求和方法详见附件)。

2.考试组织安排。公共课补考由教务处根据报名情况统一组织,公共课补考考试准考证由教务处统一进行信息数据处理和制作,并于考试前2天下发到各学院。专业课考试由学院自行组织安排。

3.试卷命制、评阅。补考命题与期末考试命题要求相同,考试形式一致,开课学院应在考试前一周完成试卷命制等准备工作,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试卷评阅及成绩报送工作。成绩报送截止时间:3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1. 学院要及时通知相关学生报名,严格审查考试资格,确保上报的各项数据信息准确、有效。

2. 严格按照学校考试要求,认真做好试卷命题、印制、收发和保密工作,严格选拔监考人员,严明考试纪律,严防违纪行为发生。

3. 学院主管领导和教务办公室要加强各个考试环节的检查、落实和考场巡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 认真作好学生考前教育工作,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和加盖学院公章的准考证,缺一不可。

教 务 处

2021年2月28日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补考考试报名数据报送要求及操作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