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和省毕业论文(设计)有关通知要求,高质量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提升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开展校院两级督导检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组织学院督导,对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详见附件1),于5月20日前,完成对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按要求准备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表以及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和附件材料(详见附件2)。
二、学校抽查
5月20日,学校组织校督导委员会,对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按照每专业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并形成抽检结果,及时反馈整改。
请各学院按照省教育厅和学校要求,做好自查和材料准备工作,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组织情况及结果将纳入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
联系人:路雪纯,电话:50218
附件:
1.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库上报要求
教务处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