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鲁大教字〔2023〕36号关于做好本学期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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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5 09:09:25

各学院:

根据上级部门及我校有关规定,为做好本学期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审查依据(含辅修专业)

1.依据《鲁东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鲁大校发[2017]54号)《鲁东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文件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学位授予标准执行《鲁东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鲁大校发[2007]149号)等相关规定。

2.高水平运动员除了依据上述相关文件外,同时依据《鲁东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14]65号)进行审查。

3.出国(境)学生审查办法:由学校统一安排出国(境)学生,同时依据《鲁东大学学生出国(境)留学管理规定》(鲁大校发[2021]5号)要求进行审查。

4.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同时依据《鲁东大学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鲁大校发[2017]55号)文件要求进行审查。

二、审查对象

2023届本专科拟毕业生(含出国(境)学生)2021届和2022届返校重修毕业生。

三、工作流程

1.学生自查。学院组织毕业生按照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标准进行自查。学生可以通过综合教务系统中的“综合查询”模块,查看个人成绩、培养方案完成情况等信息。

2.学院审查。各学院根据(附件1)落实好各专业毕业生人数,按照对应的专业培养方案及毕业和学位授予审查要求和标准,从德、智、体及修读学业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修读小语种、高水平运动员、出国(境)等学生通过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完成审查,其中出国(境)学生审核分两部分:一是要达到国内培养方案要求、二是要达到外方培养方案或项目协议规定的要求,有其一未达到要求的按结业处理。

3.毕业审查流程根据(附件2)要求进行操作,整个审查工作完毕,组织毕业生确认审查结果并签字,然后将审查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模板见附件3)。

4.报送审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通过教务系统分别打印《鲁东大学毕业生毕业资格统计表》《建议授予学士学位人数登记表》、《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建议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6月5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科214室。

5.教务处复查。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毕业审查数据进行汇总、复查,并将审查情况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6.教务处根据审议结果,打印具有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学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加盖公章等事宜。

四、结业

在学校规定基本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结业学生,可按下列要求自行选择办理相关手续:

1.申请延期毕业。本科生最多可延长2年,专科生最多可延长1年。

结业生申请办理延期毕业的,经学校批准后作为在校生管理,具有鲁东大学学籍,须按时注册和缴纳学费。延期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对待,修业时间按实际起止年月填写,学制均以标准学制计。延期期满不能再按时毕业的,按结业处理。

申请延期毕业办理手续:学生填写《鲁东大学2023届毕业生延期毕业审批表》(附件4)报所在学院审查,学院同意后编入相应年级和班级。于5月27日前到教务处214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2.不申请延期毕业(结业)。不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按结业处理,须按时办理离校手续,不再具有国家和鲁东大学学籍,学籍按学校规定的离校日期起在学信网注销后将不能恢复。学生可以在学校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本科生离校后2年之内,专科生离校后1年之内)返校重修。重修后符合毕业条件的,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毕业(或学位)证书日期按发证日期填写。

返校重修的学生,需填写《鲁东大学学生返校重修告知单》(一式两份,附件5),一份本人留存、一份交学院教务办公室留存备案。学生在学校规定的返校重修时间内,仍未达到培养方案毕业要求者,按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不允许再返校重修。

五、肄业

学生在学校规定基本学习年限内,未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未达到结业条件的,按肄业处理。肄业学生按下列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1.肄业学生可申请办理延期毕业,延期年限本科生不超过2年、专科生不超过1年。申请延期毕业的肄业学生,需根据通知第四项第1条相关要求按时办理延期毕业手续。

2.凡不申请延期毕业的肄业学生,按退学处理,需填写《肄业申请表》(附件6)报教务处办理退学手续并取消学籍,教务处出具《肄业证明》。

六、辅修专业证书发放条件

1.主修专业未达到毕业条件,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则不能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2.由于辅修学士学位不单独发放,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有其一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则不颁发学位证书。

七、工作要求

1.毕业审查工作关系到每一个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要规范审查程序,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2.做好结业生返校重修的期限、选课、上课、考试、证书发放等后续相关工作的安排和管理。

3.做好2023届毕业生学生证在照片处和填有学生个人信息处加盖“毕业留念”章工作,盖章后的学生证由学生留存。

附件1:《2023届毕业生按专业人数统计表》

附件2:《毕业审查操作流程及要求》

附件3:《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模板

附件4:《鲁东大学2023届毕业生延期毕业审批表》

附件5:《鲁东大学学生返校重修告知单》

附件6: 《肄业申请表》

附件7:毕业审查方案指标维护方法

 

2023年5月15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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