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高学会〔2023〕52号,附件1),我校决定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以下简称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
规划课题分为两大类:第一大类学会专项课题,有30个研究领域;第二大类分支机构自设课题,有37个研究领域(附件2)。
二、申请人条件
1.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博士学位。
2.课题申请人限申报1项课题,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课题经费资助
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类型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四、课题完成时限及成果要求
一般为2年。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要求可提交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学术论文或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字样(含课题名称和编号)。获准立项的《课题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申请人应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申报说明
根据《课题指南》(附件2),每个研究领域每个高校限额申报2项课题。为避免我校申报的课题出现部分领域申报项数过多、部分领域无人申报的情况,请申报教师查看《课题指南》,确定拟申报领域,填写在线表格《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意向表》(https://docs.qq.com/sheet/DWkNUcU1NQ1JNbUZT,该表格可以实时体现相关领域申报情况),5月26日上午12:00前教师可以根据我校教师拟申报领域分布做出适时调整。5月26日下午,教务处审核意向表,发布《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一)若同一研究领域下的课题超2项,学校将组织校内遴选。请申报教师于6月1日前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申报书》电子版,由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教务处评审遴选后,未被推荐的教师可以选择未超过2项的研究领域,与教务处进行沟通后(避免同一研究领域超过2项)再次进行申报。
(二)若同一研究领域下的课题不超2项,则默认直接推荐申报,不再组织校内遴选。
(三)2023年课题申报工作启用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平台http://122.224.218.37:6231/srm-web/systemrole/login_toLogin.html,最后确定推荐的课题申请人请登录平台,按要求注册用户,根据《课题指南》要求在线填报和上传申报材料。《课题申报书》实名版须由教务处审核、学校盖章扫描后上传平台。
(四)申报人须将《课题申报书》(附件3和附件4)(匿名版3份和实名版1份)寄送至课题管理所涉及的分支机构秘书处,寄送地址见《课题指南》。
六、联系人及方式
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秘书处联系人详见《课题指南》。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联系人:
课题事宜:周庆、于洪洪,010-82289739 82289799
会员事宜:袁东统、窦辉,010-82289879 82289905
3.科研工作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QQ:正方软件(4001028686)
4.教务处联系人:田莉莉 6699525
附件:
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指南
3.“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申报书
4.“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申报书(匿名版)
教务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