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院级督导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的重要作用,请各学院研究制定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计划内容
学院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教学督导组的组成
2.学院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主要内容
3.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与提升的督导计划
4.学院领导、同行、督导听课计划
5.其他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于2023年8月29日前将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1)报送到教学评估中心(2号办公楼218),并请同时上交电子版材料。
2.请学院严格按照所制定的教学督导计划开展相关工作并留存相关材料。学校将组织对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项督查。 期末学院需向评估中心提交《学院督导工作完成情况表》(附件2)。
联系人:王凌 电子邮箱:415788528@qq.com。电话:6699776。
教务处
2023年8月22日
附件1: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附件2:学院督导工作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