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鲁大教字〔2023〕73号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的通知

2023-08-25 16:19:16

各学院:

根据鲁大校发〔2017〕54号《鲁东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考资格

1.课程范围: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不合格的必修课程。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参加补考,必须进行重修:

1)课程考核成绩(包括平时成绩)不足50分的;

2)事先未申请缓考或申请未被批准而擅自不参加考试的;

3)有实验、实践等环节的课程,如果实验、实践环节不及格的;

4)修读课程属于免修课程、免听课程、重修课程、公共体育课程的;

5)考试作弊违纪的。

二、考试时间

1.公共课:公共课补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计划考试时间为9月9-10日,若有更改提前通知。

2.专业课:专业课补考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完成。

三、工作安排

1.资格审查学院教务办公室组织按照补考资格要求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如有学生数据增补,请直接在发予各学院的表中增加课程号、课序号、课程名、学号、姓名及增补原因;如学生数据删除,请在表中醒目标记并备注8月30日前将数据变动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补考数据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学校复核。

2.考试组织安排。补考准考证制发另行通知。

3.试卷命制、评阅。补考命题与期末考试命题要求相同,考试形式一致,开课学院应在考试前一周完成试卷命制等准备工作,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试卷评阅及成绩报送工作。所有课程补考成绩报送9月30日截止。

四、工作要求

1.学院要及时严格审查学生考试资格,确保上报的各项数据信息准确、有效。

2.开课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考试要求,认真做好试卷命题、印制、收发和保密工作,严格选拔监考人员,严明考试纪律,严防违纪行为发生。

3.学院主管领导和教务办公室要加强各个考试环节的检查、落实和考场巡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认真作好学生考前教育工作,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和加盖学院公章的准考证,缺一不可。

联系人:赵薇,60371。

附件:学生所在学院公共课考试名单

教务处  

2023年8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