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发展,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开展省属本科高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要求,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现需要各学院报送本单位校企共建专业相关数据及提供支撑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校企合作情况包括两类,一类是校企合作办学项目,一类是校企共建专业。
2.校企合作办学项目,是指学院具体专业与企业签署协议,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列入学校招生计划的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此类专业本次不需要填报。
3.校企共建专业,是指与科技领军、“链主”、专精特新、“瞪羚”等先进企业或与教育主管部门、优秀中小学等校地、校所合作共建并正式签署协议的专业。
4.本次填报的校企共建专业,要求是2023年度在实施的校企共建专业,既包括2023年新签订协议的专业,也包括往年签订协议2023年仍在有效期的专业。
5.请各学院梳理当前实施校企合作的本科专业情况:以双方协议为准,明确校企双方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材、校内实验实训条件、师资队伍建设(含互派教师)等方面开展合作,不包括企业捐资助学和在企业建设校外实践基地情况,同一专业与多个企业合作的,按一个专业统计。
6.请各学院于11月10日(周五)前,将《学院当年度实施校企合作的本科专业一览表》(附件1)和校企合作共建专业协议(一个专业的协议书扫描成一个PDF,扫描件用专业名称命名)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191401652@QQ.com,所有材料都不需要报送纸质版。
7.各学院所有专业均须开展校企合作,签署校企合作共建专业协议(附件2)。各专业校企合作共建专业情况将纳入年终教学考核。
联系人:李玫妍 电 话:6672614
教 务 处
2023年11月6日
附件:
1.学院当年度实施校企合作的本科专业一览表
2.校企合作共建专业协议(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