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鲁大教字〔2023〕113号关于申报第三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及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

2023-12-15 10:33:49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及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预备通知》(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及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遴选范围

2023年培育建设的40门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附件2)和19门已获批第一批、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附件3)。

二、工作安排

(一)教师申报

1216日前,课程申报团队填报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4-7)和《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8),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1989ian@163.com。

(二)校内遴选

1217日-18日,教务处组织校外专家评审,按照省厅限额申报的要求遴选出27门课程申报省级一流课程、18门课程申报国家级一流课程,并进行校内公示。

(三)推荐申报

申报教师于2024年1月5日前登录“工作网”完成线上填报,经学校审核后提交省厅。

三、申报说明

(一)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二)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批一流本科课程(含第一批、第二批省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第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

(三)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已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一流本科课程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再次参与申报第三批省一流本科课程。

已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如果参与申报第三批省一流本科课程,该课程不得同时兼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四)已经通过认定的省一流本科课程如果参加此次第批的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推荐,其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课程负责人等信息应与《关于公布2019年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3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24号)文件保持一致,课程团队成员不得增加或替换,确因退休、离职等原因减少者,需做出情况说明。

 

联系人:田莉莉          电话:6699525

邮箱:t1989ian@163.com   地点:2号办公楼217

 

附件:

1.关于开展第三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及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预备通知

2.2023年鲁东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名单

3.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培育建设汇总表

4.线下课程申报书(第三批)

5.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书(第三批)

6.线上课程申报书(第三批)

7.社会实践课程申报书(第三批)

8.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