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鲁大教字〔2024〕11号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的通知

2024-02-28 16:55:36


各学院:

根据鲁大校发〔2017〕54号《鲁东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现将2023-2024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考资格

1.课程范围:2023-2024学年第学期期末考核不合格的必修课程。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参加补考,必须进行重修:

1)课程考核成绩(包括平时成绩)不足50分的

2)事先未申请缓考或申请未被批准而擅自不参加考试的

3)有实验、实践等环节的课程,如果实验、实践环节不及格的

4)修读课程属于免修课程、免听课程、重修课程、公共体育课程的

5)考试作弊违纪的。

二、考试时间

1.公共课:公共课补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计划考试时间为316-17日,若有更改提前通知。

2.专业课:专业课补考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完成。

三、工作安排

1.确定补考课程。附件1中表格是各学院上学期有不及格记录(50-59.99分)的所有必修课程,对于不组织补考的课程请在表中最后一栏填写“是”,组织补考的课程无需填写。35日前,数据有变动的学院将表1上报教学运行科

2.学生资格审查学院教务办公室组织按照补考资格要求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如有学生数据增补,请直接在发予各学院的表中增加课程号、课序号、课程名、学号、姓名及增补原因;如学生数据删除,请在表中醒目标记并备注35日前将数据变动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补考数据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学校复核。

3.考试组织安排。公共课补考准考证制发另行通知

4.试卷命制、评阅。补考命题与期末考试命题要求相同,考试形式一致,开课学院应在考试前一周完成试卷命制等准备工作,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试卷评阅及成绩报送工作。所有课程补考成绩录入331日截止。

四、工作要求

1.学院要及时严格审查学生考试资格,确保上报的各项数据信息准确、有效。

2.开课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考试要求,认真做好试卷命题、印制、收发和保密工作,严格选拔监考人员,严明考试纪律,严防违纪行为发生。

3.学院主管领导和教务办公室要加强各个考试环节的检查、落实和考场巡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认真作好学生考前教育工作,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和加盖学院公章的准考证,缺一不可。

联系人:赵薇,60371。

附件:

  1. 补考课程列表(以开课学院为单位)

  2. 补考学生列表(学生学院为单位)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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