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为加快推进我校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提升工科人才培养的整体水平,请各工科专业所属学院认真梳理本学院专业建设情况,对专业认证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并报送专业认证工作规划。
一、报送范围和内容
1.我校符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受理范围的专业清单请见附件1。
2.凡符合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受理范围的工科专业均应报送专业认证规划(附件2),2024年拟申请和已受理的专业须同时报送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
二、工作要求
1.2024年凡符合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受理范围的工科专业都应提交专业认证申请,若暂不安排的,应报送不申请专业认证的原因及理由。
2.拟于2024年申请的学院须拟定切实可行的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事项、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学校将定期督查工作进展。
3.专业认证工作事关学校事业发展和师生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应科学论证,广泛讨论,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报送相关材料。
三、其他
专业认证规划和工作实施方案请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其中方案必须是“一专业一方案”,命名为“××学院××专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各学院须于2024年3月5日前报送工作规划,3月12日前报送方案,纸质稿(签字盖章)送至教务处评估中心(北区2号办公楼218室),电子稿发至邮箱415788528@qq.com。
联系人:王凌 电话:6699776。
教务处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