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校教学成果产出水平,聚力我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攻坚行动,现组织2023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并开展2024年高层次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进展报告提交
(一)范围:2023年立项的36项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附件1)。
(二)提交内容:鲁东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附件2)。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自开展以来取得的进展成效、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
二、2024年高层次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为做好下一届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支撑我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和建设,计划遴选6项左右有潜力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培育期2年,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给予资助。
(一)遴选范围:现有培育项目和新申报的项目。优先从现有执行进度较好的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和与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和建设相关的项目中遴选。
(二)申报要求:
1. 具有较好的前期教学改革研究基础。或者依托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并已开展相关教改研究与实践;或者在已获得的教学成果奖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实践;或者与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和建设契合度高;或者学校近年来重点推进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建设和培育可产生较高水平教学成果。
2. 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负责人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承担高水平科研项目和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并且能够支撑高水平教学。
(2)项目负责人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10人,年龄、职称梯队构成合理,内部分工明确,在成果完成过程中做出实际贡献。
3. 申报成果类别包括: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素质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4. 负责人组织填写鲁东大学高层次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公示,立项项目可在与高层次教学成果奖申报相关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获得资助,每个项目每年资助上限为30万元。
5. 其他要求:原则上每个单位限申报1项,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
三、材料报送
(一)2023年度立项的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于4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2024年高层次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汇总表签字盖章扫描版于4月19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教务处联系人:潘孝明;邮箱:panxm@ldu.edu.cn;电话:6699525。
教务处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1. 鲁东大学2023年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立项名单
2. 鲁东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3. 鲁东大学高层次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
4. 高层次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