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鲁东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附件1),学分制收费是指按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学费的收费管理制度。专业注册学费是指对不同专业收取的年度学费;学分学费是指以专业基本毕业学分为计算基础收取的学费。为规范学分制收费行为,每一级新生报到之前,财经处需要向省里备案各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并且备案一旦完成毕业学分将不得更改,学校要严格按照省里批复进行学分制收费。学生毕业时,实际修读学分数与备案基本学分数有差异的,将按照就低原则收取,在学生毕业离校前统一清算。
为做好2024级新生学分备案工作,现需各学院各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公费师范生、公费农科生等专业除外)报送2024级新生人才培养毕业学分要求,报送数据将作为收取学分学费的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分一旦备案不可更改。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1.请各学院梳理学院2024级的培养方案中毕业要求学分、必修课、选修课学分,同时梳理2021级学生培养方案并确定截止目前为止修读学分情况(2021-2022-1至2023-2024-2),核对无误后请填写各专业培养方案学分统计表(附件2),相关数据将作为毕业审核、学分收费的依据。
2.各学院应向学生公布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毕业学分要求,根据《鲁东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21〕29号)(附件3),人才培养方案一旦修订完成,一般不允许调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要求或人才培养质量达成评价反馈意见,确需调整的应履行备案手续,学院须填写《鲁东大学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备案表》(附件4),经教务处同意后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培养方案报教务处,并及时通知学生知晓。
3.请各学院在下周一(6月17日)下午5:00之前报送各专业培养方案学分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由院长、教学副院长、教务办主任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专业建设科(北区2号办公楼218室)。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专业建设科联系。
联系人:李玫妍 联系电话:6672614 邮箱:191401652@qq.com
附件1:鲁东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21〕27号)
附件2:各专业培养方案学分统计表
附件3:鲁东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21〕29号)
附件4:鲁东大学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备案表
教务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