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学校迎评促建工作,强化责任分工,密切学校评建办公室与各单位的工作联系,及时准确报送审核评估相关材料,请各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评估联络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负责本单位与学校评建办公室的工作联系,配合学校评建办公室开展工作,能将学校评建办公室下发的各类通知、文件、工作任务及时、准确地上传下达,并担任专家进校考察期间本单位的现场联络员;
(二)熟悉本单位审核评估具体工作和分工,线上评估和专家进校考察期间支持、配合学校评建办公室提供本单位相关审核评估工作材料;
(三)各职能部门联络员须熟悉评估知识和材料要求,熟知所在单位应达到的评估指标要求,对本单位审核评估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追溯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统一性,确保本单位的相关材料符合审核评估工作的要求。材料提交后及时与学校评建办公室报备;
(四)各院(系)联络员须熟悉评估知识,熟知所在单位应达到的评估指标要求,把握课程、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培养方案等调阅材料要求及标准,能够对本单位审核评估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本单位的相关材料符合审核评估工作的要求。材料提交后及时与学校评建办公室报备;
(五)作为专家评估期间工作与生活的服务者,负责协调学校与专家的沟通,负责落实评估阶段专家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确认评估阶段学校相关人员接受专家组任务后的准备情况,负责和评建办公室对接线上阶段腾讯会议安排、线下阶段访谈地点安排,负责评估阶段访谈座谈的全程录音、整理会议纪要及上传系统工作;
(六)要求责任心强,细心周到,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与组织能力,建议各院(系)由专业负责人或系主任担任,各职能部门由本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担任。
二、其他事项
(一)在审核评估期间,校级联络员需要全程在线办公。下发任务后,联络员须确认收到任务清单。如无回应,评建办公室进行电话提醒;若仍无回应,评建办公室将直接通知单位主要负责人,确保任务通知到位;
(二)校级联络员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换,以保证审核评估工作的连续性;
(三)每个单位推荐1名校级联络员(院(系)联络员尽量少课或无课),于4月15日17:00前将《审核评估联络员及评估工作负责人信息表》(附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邮箱pjb@ldu.edu.cn;
(四)请各单位联络员加入“鲁东大学审核评估联络员群”。进群后修改群昵称:单位简称+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凌 联系电话:6699776;17806252485
附件:《审核评估联络员及评估工作负责人信息表》
评建办公室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