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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大教字〔2021〕25号 关于开展2021年中华经典诵吟大赛的通知
2021-04-06 15:36:23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和全国全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年山东省中华经典诵吟大赛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2021中华经典吟诵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通过在全校举办中华经典诵吟大赛,充分发掘中华优秀文化价值内涵,彰显中华语言文化魅力,弘扬中国精神,引导广大师生亲近中华经典,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自觉传承红色基因,培育爱国主义精神,增进文化自信和国家认同,为奋进新时代、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

二、大赛主题

紧扣“诵读古今经典,展示齐鲁风韵,庆祝建党百年”,诠释中华经典篇目蕴含的民族精神,展示党领导人民求解放谋幸福、决胜脱贫攻坚、开创民族复兴的丰功伟绩,抒发对祖国、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热爱,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山东新篇章。

三、作品形式

作品篇目: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凸显深厚历史文化特点的传统经典诗文、红色经典诗文。鼓励选用彰显齐鲁文化特色的经典文学作品。2021年新创作的作品。

作品类别:按表现形式分为朗诵类、吟诵类。

(一)朗诵类

1.组别:大学生组(含研究生)、教师组、社会人员组(教育行政在职人员)。

2.表演形式:个人或2人以上团队朗诵,可通过音乐、服装、舞蹈等辅助手段融合展现朗诵内容。

(二)吟诵类

1.组别:成人组(大学生、教师、教育行政在职人员)。

2.表演形式:个人或2人以上团队吟诵,传习套调或自创调式,可度曲展现吟诵内容。

作品要求:作品要求高清1920*1080横屏拍摄,MP4视频格式,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长度3—6分钟,不超过700MB。视频开头展示作品名称、参赛者姓名、组别、单位或学校、指导教师。吟诵类传习套调还需注明所传承的吟诵流派、所属地。视频文字建议使用方正字库字体,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和视频。

四、择优推荐

各单位活动结束后,每组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作品,5月14日前将参赛视频和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报教务处。

校级评选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颁发获奖证书,每组择优推荐3个参加省级评选。

省级评选设置一二三等奖,获一二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被评为“优秀指导教师”。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根据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广泛宣传,周密组织,精心安排,保证活动有序开展。

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年山东省中华经典诵读系列活动的通知》。

联系人:赵薇,69525。

报送邮箱及QQ号:ldzv2017@163.com,450737897。

附件:

1.关于举办2021年山东省中华经典诵吟大赛的通知

2.2021年山东省中华经典诵吟大赛作品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6日

附件1:关于举办2021年山东省中华经典诵吟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2:2021年山东省中华经典诵吟大赛作品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