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
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山东省年度汉字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20-11-20 10:48:16

各学院(部门):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山东省年度汉字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语函〔2020〕18号)文件,山东省拟继续开展2020年年度汉字评选活动,现将通知转发,并将我校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年度汉字主题征文

投稿作品要求紧扣主题,内容健康,观点鲜明,具有较强的时代感。每人限投一篇作品,要求原创,体裁不限,字数在800字以内。作品电子版应注明作者姓名、学校全称、联系电话。

(二)年度汉字书写创作征集活动

作品为毛笔书法,不限书体、创作形式,文字书写应符合汉字和书体规范,尺寸为四尺宣纸,年度汉字及释文形式新颖。每人限投一幅作品,作品原件背面铅笔注明作者姓名、学校全称、联系电话。入选作品将于年度汉字发布仪式上展示,优秀作者将参与年度汉字发布仪式十大热点汉字现场书写活动。

(三)年度汉字评选活动宣传海报征集

作品应符合2020年山东省年度汉字活动主题,构思明确、色彩和谐,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应具有创新性、独特性、延伸性,符合中华民族文化精神和社会道德风俗。每人限报送一幅作品效果图,要求原创,文件大小不超过5M。作品另附电子版文件注明作者姓名、学校(工作单位)全称、联系电话、创作理念说明(限300字)。入选作品将用于本年度评选活动的宣传推广,并向入选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四)网络检索高频字投票

山东教育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开通“我心中的年度汉字”投票平台,选取覆盖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生活等多个领域数据资源中2020年使用频率和关注度最高的100个汉字作为参考,社会大众可根据本年度活动主题,投选心中的年度汉字。

二、报送要求

1.报送形式。“年度汉字主题征文”“年度汉字评选活动宣传海报”报送电子版;“年度汉字书写创作”报送纸质作品;“网络检索高频字投票”通过山东教育电视台微信公众号自行参与。

2.报送时间:12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电子版作品发送至ldzv2017@163.com或者QQ(450737897);纸质作品报送北区2号办公楼217室。

联系人:赵薇,69525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山东省年度汉字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语函〔2020〕18号)

教务处 语言文字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鲁教语函〔2020〕18号关于开展2002年山东省年度汉字评选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