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
鲁大教字〔2017〕17号关于做好我校2016-2017第二学期在校生普通话测试
2017-03-21 00:00:00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7〕57号)规定及我校教学工作安排,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将于近期开展普通话测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报名范围:

2014级、2015级本专科生及在校研究生。

二、报名要求

普通话水平测试未达到标准等级(中文专业学生须达到二级甲等,其它专业学生须达到二级乙等)、缺考、录音失败及未报名者;对已考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不满意者自愿报名。

三、报名流程

1.各学院根据附件中“报名数据操作说明及要求”组织报名工作,报名数据及格式不允许更改。

2.学生统一在所属学院报名。报名时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学籍信息,如需更正请填写附件“报名信息更正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3.报名结束后各学院将报名库电子版发送至lddxpthcs@126.com 。

四、收费标准

各学院将测试报名费统一交学校财经处综合财务科,并将交费回执报教务处办公室(2号办公楼210室)。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测试费25元/人。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截至时间:3月28日上午11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测试时间拟定于4月15日、16日,具体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2.教务处不接收学生单独报名。

教务处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