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
鲁大教字〔2015〕15号 关于做好我校2015届毕业生普通话水平补测工作的通知
2015-03-09 00:00:00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57号)“高校应届毕业生要全部参加测试并达到规定等级标准”的文件规定,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安排,学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将于近期组织我校本专科生进行普通话测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报名范围

1.上学期普通话水平测试未达到标准等级(中文专业学生须达到二级甲等,其它专业学生须达到二级乙等)、缺考、录音失败及未报名者;对上学期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不满意者自愿报名。

2.报名年级:2015届毕业生(包含2011级本科生;2012级、2013级专科生和2013级专升本)、在校研究生;其他年级学生报名工作另行通知。

二、报名办法

1.学生统一在所属学院报名交费。报名时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学籍信息,如需更正请填写附件“报名信息更正表”,因个人核对不认真等原因造成的问题责任自负。

2.各学院根据附件中“报名数据操作说明及要求”报名。报名结束后将报名库电子版发送至ldulxf@163.com。

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报名学生每人收取测试费25元。各学院统一将测试费交学校财经处综合财务科。交费后,将交费回执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2号办公楼206室)。

4.报名截至时间:2015年3月13日上午11:30,逾期不再受理。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教务处不接收学生单独报名。

教务处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