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7号,附件1),实施专业设置预申报制度,申请增设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原则上应列入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提前1年进行预申报,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结合工作实际,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申报要求
(一)预申报专业遵循以下原则:
1. 鼓励设置“四新”专业,特别是对接山东省“十强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专业,及山东省急需本科专业;
2. 预申报专业须符合学校办学定位,鼓励设置工学、农学、理学专业;
3. 预申报专业要有相关学科或相近专业支撑;
4. 预申报专业要有专业发展所必需的师资队伍;
5. 预申报专业要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
(二)预申报专业需经广泛调研,对拟设专业布点、招生与就业、师资与办学基础、建设发展规划等形成调研报告,科学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同时做好专业设置论证工作。
(三)申报专业存在可授予两个门类学位的,必须明确选定一个授予学位门类。
二、材料提交
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申请表一份(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
2. 新增专业设置调研报告一份(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
3.材料请于2024年7月31日前交至2号办公楼215室。
联系人:陈蕾 电话:6013181 邮箱:stacey708@126.com
教务处
2024年7月21日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7号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申请表
附件3:××专业预申报调研报告
附件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强产业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2023年)》的通知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