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教育引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鲁东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鲁大校发〔2017〕54号),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学期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警范围
所有本科在校生。
二、学业预警类别
1.一般预警:必修课程累计有三门至五门不合格
2.延期预警:必修课程累计有六门及以上不合格
三、学业预警的处理原则
1.学生达到一般预警后,其重修课程应优先于正常修读的课程,学生应将主要时间用于重修课程的学习,其重修课程原则上不得申请免听;学生达到延期预警后,在一个学期内有四门及以上必修课程需要重修,不得修读新的课程,直到延期预警解除后,方可修读新的课程。
2.按照正常修读进度,学生在第四学年达到延期预警的,其学籍应转入到下一年级进行管理,或办理肄业手续,按自动退学处理。
四、工作安排
1.学校统计。学校已通过教务系统统计出预警学生名单(附件1),并一键发布给被预警学生。
2.学生自查。11月1日—6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结合学业预警提醒(没有达到预警,系统不会提示),进行不及格课程门数自查,对于未被预警且达到学业预警的学生主动上报学院。
3.学院核查及处理。11月7日—14日,学院结合系统生成的预警名单(附件1)、学生自查上报结果、教务系统报表中心“不及格课程查询——按学生”生成的必修课尚不及格学生名单,最终形成学业预警学生名单(附件2),并完成以下工作:
(1)2024年11月14日前,将《鲁东大学学业预警学生名单》(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
(2)对达到预警条件的学生,通过各学院将《鲁东大学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附件3)送达至学业预警的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
(3)认真总结分析学业预警工作,做好下一步工作计划,11月18日之前将《鲁东大学学生学业预警工作总结》(附件4),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审定存档。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业预警工作,学院领导班子、辅导员、班主任、教务办教师、学业导师、任课教师等组成,协同联动、密切配合,做好学业预警及预警学生的学业指导、心理疏导等工作。
2.学业预警不属于处分行为,不记入学生档案,是给予学习困难学生的善意提醒和督促。各学院要根据预警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安排专人制定专门的帮扶计划,并做好有关辅导安排工作,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3.针对达到延期预警的应届毕业生,拟申请延期毕业的,学院按照学籍异动流程,报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并由学院告知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
4.各学院要归档保存《鲁东大学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等预警帮扶材料以备查,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单等预警帮扶材料及帮扶工作的检查纳入学期教学检查常规内容。
5.学业预警信息应注意保密。尊重学生,以生为本,对已经确定的预警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保密。
联系人:赵薇;电话:6010371;邮箱:ldzv2017@163.com
附件:
1.24-25-1学业预警名单(系统统计)
2.鲁东大学2024-2025-1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3.鲁东大学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
4.鲁东大学学生学业预警工作总结
教务处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