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大学生实习实践制度,着力构建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的通知》要求,现对各院系大学生实习工作开展专项调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对象
(一)各院系实习管理人员、实习指导教师、参加过实习的在校本科生、近5年本科毕业生。
(二)各院系建立的实习基地(单位)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
二、调研内容
(一)问卷调研
本次调研对象通过在线填报问卷的形式进行,填报网址为:http://survey.hmedux.com,填报时间截止到3月20日,各院系抓紧时间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调研工作。
(二)工作报告
请各院系认真梳理总结本单位本科生实习工作情况,形成本院系大学生实习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提纲见附件),于3月18日下班前将报告电子版(word版及加盖学院公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QQ(814708474)或电子邮箱(quns1120@163.com)。
三、问卷填报对象
(一)院系实习管理人员:每个院系不少于2人,包括分管本科实践教学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各1人。
(二)实习指导教师:每个本科专业至少1人。
(三)参加过实习的本科生:所有专业学生均需填报,其中,填报总数不少于各专业在校生总数的8%;各专业近5年本科毕业生,与参与过实习的在校生比例约为2:8。
(四)实习基地(单位):每个院系至少联系1家实习单位,由实习单位推荐1名实习管理人员和1名担任过指导教师的专业人员分别填写问卷。联系实习单位时应充分考虑合作时长、单位规模、单位性质、地理位置等因素。(注:每个实习单位仅填写一次问卷,若所联系的实习单位已经填报,请联系其他实习单位填写)
请各院系重视本次填报工作,及时高质量完成调研工作。
未尽事宜,联系教务处,联系人:隋群 电话:6010371
附件:XX学院大学生实习工作情况报告
教务处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