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鲁大教字〔2025〕44号 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校外专家匿名评审和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5-04-27 08:21:49


各学院:

为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和《鲁东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21〕3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校外专家匿名评审和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安排

检测内容

论文查重检测和AIGC检测

检测时间

5月8日前完成

检测平台

查重检测和AIGC检测采用鲁东大学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论文管理系统”)。

(四)检测方法

分为初检和复检两个阶段。

1.查重检测:在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后自动进行。

2.AIGC检测:教学秘书登录“论文管理系统”—“过程文档管理”—“查看毕业论文(设计)”—选择要检测的论文(设计)—点击“AIGC检测”—点击“导出AIGC检测报告单”查看AIGC检测结果。检测完成后,可通知指导教师登录系统查看AIGC检测结果。

(五)检测标准

1. 初检

(1)查重检测的文字复制比小于30%的论文(设计)视为通过检测。AIGC检测中AI特征值小于50%视为通过检测。

(2)查重检测的文字复制比大于或等于30%的论文(设计)视为未通过检测,须在3天内完成修改和复检AIGC检测中AI特征值超过50%,指导教师要重点核查,并指导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必要的修改。

2. 复检

1)复检标准和要求与初检相同。复检通过后,毕业论文(设计),方可参加评阅及答辩。

2)复检仍未通过检测的,如指导教师认为不存在学术不端现象,须填写《论文检测结果情况说明》(附件1并附检测报告,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评阅及答辩。

(六)格式要求

严格按照《鲁东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模板》整理,包括:封面、目录、题目、摘要、正文、注释或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电子文档须是word格式,命名使用“专业名称-学号-姓名-题目”的格式(如:汉语言文学-20190000001-张三-丝绸之路的探索),否则查重时将无法启用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章相似内容的功能

二、校外专家匿名评审

(一)抽检时间

5月8日—5月17日。

(二)抽检范围与比例

拟于2025年春季学期毕业的所有本科生论文(含返校重修获得毕业证的学生论文),各专业匿名评审抽检比例不低于2%,对往年上级组织的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论文的专业将适当增加匿名评审比例。抽检名单于58给各学院

(三)论文格式要求

所提交的论文终稿为PDF电子版,若毕业设计为视频、CAD制图等,须作为附件提交,命名方式与论文(设计)检测格式一致。

(四)评审方式

教务处将聘请2位校外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匿名评审,评审专家根据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试行)(见附件2),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评定论文,并给出评审意见。

(五)评审结果反馈与使用

1.两名专家评审意见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则认为抽检通过,可进行答辩

2.有一名专家评审意见为“不合格”,且所在院(系)所有抽检论文(设计)专家评审意见为“不合格”所占比例小于30%的,“不合格”论文作者应在指导老师指导下重新修改、检测,经学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3.同一篇论文(设计)两名专家评审意见均为不合格或所在院(系)所有抽检论文(设计)专家评审意见为“不合格”所占比例大于或等于30%的,则该院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全部重新修改检测

三、答辩安排

(一)答辩时间

5月23日前完成。

答辩安排

原则上应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各学院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安排完成论文查重检测和AIGC检测后组织答辩工作。

(三)答辩后论文检测

答辩结束后,学生根据答辩结果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最终完善、定稿,并在论文管理系统提交最终稿,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再次进行论文查重检测和AIGC检测

四、工作要求

教育部每年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抽检评议要素主要包含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和学术规范等。各学院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教务办负责通过论文管理系统管理本单位论文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指导教师检测结果将作为能否参加评阅及答辩的依据。

指导教师切实担负起指导工作职责,认真指导并严格审查学生提交的论文,审核通过即视为指导教师同意学生进行论文检测。

学校将组织对所有答辩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终稿进行核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已取得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作废,已授予的学位予以撤销,并通报批评其指导教师,追究指导教师教学事故责任。

以上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隋群   电话:601037160371


附件1:论文检测结果情况说明

附件2: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试行)


                                            教务处

20254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