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5〕18号,附件1)要求,现开展我校2026年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基础教育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中小学教材建设成果暂不列入本届奖励范围。已获国家或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如无新的重大突破,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数量
我校限向省厅推荐5项。本次校内遴选各举办师范教育的学院可申报不超过2项,教育学院不限。
三、主要申报要求
申报人需主持、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和总结的全过程并做出了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申报人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原则上每人参与成果不超过2项。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由成果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提出申请,占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所在市、所属单位的推荐限额。
特等奖、一等奖成果需经过4年以上实践检验,二等奖成果需经过2年以上实践检验。实践检验起始时间指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正在进行实践检验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四、申报材料
1.《山东省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
2.附录材料
(1)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成果报告,不超过8000字,附在申报表后;
(2)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支撑成果的其他有关材料等,以单独文件一并提交。
申报表及附录材料的填写请参照《山东省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报说明》(附件3)。
五、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统筹规划,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与团队协作效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本单位教学成果奖组织申报与审查,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向学校推荐。在组织与推荐过程中应尤其重视教育数字化在成果中的体现与应用。
2.请各单位于2025年6月13日前,将①申报材料(申报表及附录材料)word版、学院签字盖章扫描版,以“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申报表/支撑材料”命名;②汇总表(附件4)word版、学院签字盖章扫描版发送至panxm@ldu.edu.cn,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潘孝明;电话:6699525;地点:2号办公楼217室。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3.山东省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报说明
4.山东省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