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和省毕业论文(设计)有关通知要求,高质量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提升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开展校院两级督导检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组织学院督导,对照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中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表,5月21日前按照100%的比例完成对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学校抽查
5月15日,学校组织校督导委员会,对照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中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表,按照每专业不低于5%的比例,2023年抽检有问题的学院按照10%的比例,进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并形成抽检结果,及时反馈整改情况(附件2)。
请各学院按照省教育厅和学校要求,做好自查及整改反馈工作。
联系人:隋群,电话:6010371(60371)
附件:1.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2.2024-2025学年督导抽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院整改表
教务处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