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5届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25届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拟毕业生、2023届和2024届返校重修学生。
二、审查依据
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依据《鲁东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鲁大校发〔2025〕8号)、《鲁东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鲁大校发〔2024〕30号)等文件执行,出国(境)学生审查由学校统一安排出国(境)的学生,同时依据《鲁东大学学生出国(境)留学管理规定》(鲁大校发〔2021〕5号)执行。
三、工作流程
1.学院组织毕业生按照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标准进行自查。学生可通过综合教务系统中的“综合查询”模块,查看个人成绩、培养方案完成情况等信息。
2.学院根据(附件1)落实好各专业毕业生人数,严格按照对应的专业培养方案及毕业和学位授予审查要求进行审查;修读小语种、出国(境)等学生单独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其中出国(境)学生审查分两部分:一是要达到国内培养方案要求、二是要达到外方培养方案或项目协议规定的要求,有其一未达到要求的按结业处理。本次系统审查批次选择2025-6月,毕业审查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2。审查工作完毕,组织所有毕业生确认审查结果并签字,做好长期留存。
3.学院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提出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课程成绩、毕业论文(设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做出是否同意毕业及建议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并予以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模板见附件3),并填写附件8《毕业审核及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评审意见》(命名:学院名+附件8)于5月29日前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邮箱jwcxj@ldu.edu.cn或QQ,纸质版学院留存。
4.报送审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通过教务系统分别打印《鲁东大学毕业生毕业资格统计表》《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建议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附件5-1,签字盖章后于5月29日前报教务处214室。以上报送的名单须与附件8填报的数据保持一致。
5.教务处对学院报送的毕业审查数据和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进行复查汇总,并在审核材料的基础上,形成学位授予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6.教务处根据审议结果,做好后续证书印制、发放、电子注册等相关工作。
四、结业
在学校规定基本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结业学生,可按下列要求自行选择办理相关手续:
1.申请延期毕业。本科生最多可延长2年,专科生最多可延长1年。
选择申请延期毕业的,经学校批准后作为在校生管理,具有鲁东大学学籍,须按时注册和缴纳学费。延期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对待,修业时间按实际起止年月填写,学制均以标准学制计。延期期满不能再按时毕业的,按结业处理。
申请延期毕业办理手续:学生填写附件4《鲁东大学2025届毕业生延期毕业审批表》(附件4)报所在学院审查,学院同意后编入相应年级和班级,于5月26日前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214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学院汇总填写附件4-1学院延期毕业生名单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发教务处,纸质版学院留存。
2.不申请延期毕业(结业)。不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按结业处理,须按时办理离校手续,不再具有国家和鲁东大学学籍。学生可以在学校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本科生离校后2年之内,专科生离校后1年之内)返校重修。
选择返校重修的学生(结业生),填写附件5《鲁东大学结业生返校重修告知单》(一式两份,一份学生留存、一份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备案。)学生在学校规定的返校重修时间内,仍未达到培养方案毕业要求者,按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不允许再返校重修。
学院汇总填写附件5-1:学院2025届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同时发送excel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5月29日前报教务处214室。
返校重修期内申请结业换毕业流程:结业生重修后符合毕业或学位授予条件的,在学校规定的申请时间内(具体时间按照学校下发的审核通知),由本人填写附件9《鲁东大学结业生申请补发毕业、学位证书审批表》,交至学校提出结业换毕业申请,审核通过后补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补授学士学位。
五、肄业
学生在学校规定基本学习年限内,未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未达到结业条件的,按肄业处理。肄业学生按下列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1.肄业学生可申请办理延期毕业,延期年限本科生不超过2年、专科生不超过1年。申请延期毕业的肄业学生,需根据通知第四项第1条相关要求办理延期毕业手续。
2.凡不申请延期毕业的肄业学生,按退学处理,需填写《肄业申请表》(附件6)报教务处办理退学手续并取消学籍,教务处出具《肄业证明》。
六、辅修专业审查及发放条件
1.同时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名单参考附件1)由学生所在主修学院负责审查,审查指标由辅修学院维护,审查过程中有问题请联系辅修学院教务办公室,辅修英语专业教务办:62474;
2.没有取得本科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则不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和辅修学位证书;
3.辅修学士学位不单独发放,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有其一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则不颁发学位证书。
4.学生主修专业学业结束,无论毕业或结业离校,辅修专业学习同时终止。
七、工作要求
1.毕业审查工作关系到每一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毕业工作,严格把关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流程,做到分工明确、切实落实责任到人、层层把关,确保毕业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2.做好结业生返校重修的期限、选课、上课、考试、证书发放等后续相关工作的安排和管理。
3.所有相关过程性材料,学院要做好存档工作。
4.做好毕业生学生证在照片处和填有学生个人信息处加盖“毕业留念”章工作,盖章后的学生证由学生留存。
附件1: 2025届毕业生数核对
附件2:毕业审查操作流程及要求
附件3: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模板
附件4:鲁东大学2025届毕业生延期毕业审批表(5月26日前)
附件4-1:2025届申请延期毕业名单统计表(5月26日前)
附件5:鲁东大学结业生返校重修告知单
附件5-1:2025届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5月29日前提交)
附件6: 肄业申请表
附件7:毕业审查方案指标维护方法
附件8:毕业审核及学位授予评审意见-(5月29日前)
附件9:鲁东大学结业生申请补发毕业、学位证书审批表-(后期结业学生申请换发证书时填写)
2025年5月13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