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鼓励和表彰在实习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实习学生,根据《鲁东大学本科生实践教学管理办法》,学现开展2025届校级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与实习的2025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服从学校、学院(系)和实习单位的领导,认真执行专业制定的“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
2.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受到实习单位的肯定与好评(此项评价将作为学校出具审核意见的重要参考依据)。
3.严格遵守学校实践教学的规章制度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好学,刻苦钻研,能较好地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高质量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
4.认真填写专业实习手册,手册各部分内容必须完整齐全,要切实反映学生实习的完整过程。能在实习的基础上写好调查报告、实习总结报告等。
5.本次评优以参与集中实习的学生为主(特别是由学校统筹安排的实习生)。
三、评选办法
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学院组织对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态度与思想表现、实践内容和目标完成情况、现场操作、实践作业、基地鉴定评语、实践报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考核评价结果确定优秀实习生推荐对象,并填写《鲁东大学优秀实习生登记表》(附件1)及《鲁东大学优秀实习生名单》(附件2)。本次评选名额不得超过各院(系)2025届实习生总人数的15%(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
四、报送材料
请各院(系)于5月3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鲁东大学优秀实习生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
2.《鲁东大学优秀实习生名单》(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
3.本院(系)实习工作总结(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上述材料纸质版请送至2号办公楼教务处213室,电子版请通过QQ(814708474)发送。
五、表彰和奖励
由学校统一颁发“优秀实习生”荣誉证书。
联系人:隋群,联系电话:0535-6010371(60371)。
附件: 1.《鲁东大学优秀实习生登记表》
2.《鲁东大学优秀实习生名单》
教务处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