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推动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现将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申报和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在职教师和在读学生。
二、申报流程
1.教师/学生注册高校账号(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2.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附件1)。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项目成员请按顺序书写并以中文分号“;”隔开。
4.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
5.项目整体申报流程如下:教师准备材料(教务处签字盖章)→教师系统填报→企业审核项目申请→教务处审核项目申请→教师提交项目合作协议→企业审查协议→教务处审查协议→立项通过。
项目申报书经教务处签字盖章后扫描提交系统,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企业和教学处审核进展。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上传与企业签署的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高校与企业签署,协议盖章必须为高校、企业公章(或合同章)。推荐使用项目提供的合作协议模板(“项目合作协议”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协议模板,附件2),协议模板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另行拟定合作协议,须涵盖协议模板所列主要内容。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企业审核通过后经教务处审核确认立项。项目流程图见附件3。
6.协议原则上先由企业完成盖章(落款时间与学校公章的落款时间保持一致),再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公章需通过学校“合同管理平台”进行申请,主要流程如下:学校官网主页上方“教职工入口”→“合同管理平台”→“其他合同审批”,归口管理部门为教务处,我方签订人为项目负责人,用印类型选择“公章”,上传合同文件并填写有关信息后提交审批(附件4),期间可通过系统随时关注审批进度,有问题可联系教务处或法律事务室。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系统常年开放,申报人可随时申报。企业申报指南由以往定期集中发布现调整为企业动态发布,即随时增加可申报的企业和项目。具体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
四、项目结题
项目实施到期后,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申报书及项目合作协议等约定,通过项目平台向合作企业提交结题报告、结题成果等材料。结题申请材料经教务处审核盖章后提交系统,企业进行结题验收并形成验收结论,教务处审核企业验收结论后,通过结题验收。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系统中提交结题申请时须附资金到账凭证或软硬件接收证明。
教务处将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在已结题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遴选,省教育厅遴选推荐不超过50%的“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推荐至教育部参加“教育部优秀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评选。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潘孝明;电话:6699525;QQ:278044543;地点:2号办公楼217室。
附件:
1.高校申报书模板
2.合作协议模板
3.项目流程图
4.鲁东大学合同管理项目操作手册v4.0
教务处
2025.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