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鲁大教字〔2025〕93号 关于做好2025级本科生专业认知实习工作的通知

2025-09-04 10:58:24

各学院:

专业认识实习是通过组织学生初步了解专业相关行业、企业、岗位技能的实践活动,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是学生了解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管理过程、接触生产实际,获取、掌握生产现场相关知识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大一新生专业认知实习环节,提高专业认知实习质量,根据《鲁东大学本科生实践教学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25〕8号)相关要求,现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在分管教学副院长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认知实习的组织与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相关政策对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系统制定2025级专业认知实习教学计划与安全管理方案,组织开展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落实各级人员实习教学责任,处理实习突发情况,确保实习工作正常进行。

二、工作安排

实习对象:2025级所有非师范类专业大一新生。

实习时间:2025年10月—11月份开展,为期1周,具体开展时间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安排。若学院课程时间需要调整,可联系教学运行科修改。

实习形式: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统一安排实习。

三、实习具体要求

(一)实习计划与审批

各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实习计划(附件1),并严格按实习计划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实习时间,变更实习地点或取消实习计划,应书面说明原因,经分管副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

(二)实习安排和安全教育

学生外出实习前,学院要做好实习分组、实习动员、安全教育和保险购买等工作,制定相应的实习安全管理工作方案(附件2),选派专业指导教师全程参与管理与指导工作,掌握学生实习期间动态,做好实习过程中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事项提醒工作。对于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天气变化和当地实际情况科学规划线路,适时调整实习安排。实习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实习开展和管理制度

学生外出实习期间,指导教师要根据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加强与基地负责人和校外指导教师沟通,共同把关实习教学各环节,确保实习内容与专业匹配,切实提升专业认知实习质量。未按照专业培养方案中实习学分数足额开展的,将依据有关条例按教学事故处理。

实习期间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原则上不予准假,学生如遇特殊情况需持证明,向辅导员和实习带队教师办理请销假手续。实习教师应全程指导学生实习,不允许请假和擅自离队,有事必须向学院请假。

(四)实习考核和费用报销

学生实习结束后,结合个人认知实习情况,填写《鲁东大学本科生专业认知实习登记表》(附件3)完成一份专业认知实习报告,一起交给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根据实习情况及学生认知实习报告完成填写《鲁东大学本科生专业认知实习登记表》,并报给学院,学院做好相关实习材料的归档和成绩录入等工作。

实习期间产生的租赁车辆费用由教务处负责报销,各学院需会同实习基地妥善做好实习期间学生就餐安排,并在实习计划书中体现。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根据上学期报送的本科生实践教学工作方案,制定本学院2025级本科生专业认知实习计划书(附件1)实习安全管理工作方案(附件2),于2025年9月12日前将由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学院2025级本科生专业认知实习计划书》和《**学院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2号办公楼213办公室),同时发送WORD电子版至邮箱quns1120@163.com。

联系人:隋群,电话:6010371(60371)

附件:1. **学院2025级本科生专业认知实习计划书(参考模板)

2. **学院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3. 鲁东大学本科生专业认知实习登记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