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鲁大教字〔2025〕124号 关于开展2025年山东省特色学院和急需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11-20 16:10:05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山东省特色学院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5〕25号,附件1),面向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和未来健康等未来产业发展方向,聚焦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重点领域,服务山东省“十强”优势产业、十九条标志性产业链和“6997”现代化工业体系,2025年,计划建设一批山东省未来技术学院、专业特色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支持高校瞄准国家战略需求和未来产业发展需要,创造条件举办未来技术学院、专业特色学院。鼓励高校与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共建特色学院。

以服务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为目标,围绕基础学科,量子科技、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命科学、深空深海深地等主要领域,遴选一批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项目和急需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培养一批具备创新能力、能够引领未来科技发展、解决国家“卡脖子”技术难题并参与全球竞争的高水平人才。

特色学院的立项建设条件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字〔2023〕6号)中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所申报现代产业学院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正式挂牌成立,独立组建且正式运行时间不少于半年(截至2025年6月30日),形成了多主体协同、稳定有序的管理构架和运行机制。

按照通知要求,未来技术学院,我校可申报不超过1个;专业特色学院,我校可申报不超过2个;现代产业学院,我校可申报不超过2个;急需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我校可申报不超过1个。已获批省级及以上未来技术学院、专业特色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的二级学院(含主要依托学院)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的特色学院;已获省级及以上立项建设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项目)、法治人才培养基地等不再重复申报。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未来技术学院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未来技术学院应为瞄准未来前沿性、革命性、颠覆性技术发展,以培养未来技术创新领军人才为目标,专业学科综合、整体实力强的高校自主设置的实体性二级学院;

2.依托学科应为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或“811”项目建设学科、高水平学科建设学科等省重点建设学科,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内设专业应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3.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和基层教研室;

4.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科研资源和共享机制;

5.与所申报技术领域一致的校外科研院所或大型企业具有稳定的技术创新合作关系,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

6.学校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人员聘任、日常运行;

7.学校有较为成熟的未来技术学院建设方案,并明确对未来技术学院发展所需的支持政策。

(二)申报材料

1.《山东省未来技术学院申报书》(附件2)。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应支撑佐证材料PDF版扫描件,佐证材料电子版请合并成一个PDF,编排目录并标注页码。

3.山东省特色学院申报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5)。

二、专业特色学院

(一)申报条件

1.专业特色学院应为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以培养高质量专门人才和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为目标,在相关领域优势特色明显的高校自主设置的实体性二级学院;

2.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相关学科和专业特色优势明显,育人基础扎实;

3.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和实验教学平台做支撑;

4.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

5.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科研资源;

6.与共建单位具有良好的产教融合基础,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

7.学校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人员聘任、日常运行;

8.学校有较为成熟的专业特色学院建设方案,并明确对学院发展所需的支持政策。

(二)申报材料

1.《山东省专业特色学院申报书》(附件3)。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应支撑佐证材料PDF版扫描件,佐证材料电子版请合并成一个PDF,编排目录并标注页码。

3.山东省特色学院申报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5)。

三、现代产业学院

(一)申报条件

现代产业学院应已具备或近期可以达到以下基础条件:

1.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核心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

2.相关产业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参与的企业主体参考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重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主要地位;

3.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数量不低于高校专职教师的50%;

4.加强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5.学校、企业和政府等多元办学主体,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

6.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办学主体能够给予发展所需政策扶持,且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人员聘任、日常运行。

(二)申报材料

1.《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附件4)。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应支撑佐证材料PDF版扫描件,佐证材料电子版请合并成一个PDF,编排目录并标注页码。

3.山东省特色学院申报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5)。

四、急需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一)申报对象

申报项目载体可为高校根据承担国家教学、科研任务的需要,组建的跨学科人才培养教学实体;项目应面向关键领域,依托学科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权资格。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深入探索书院制、导师制、学分制“三制”交叉融通的创新育人模式,能够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推进制度创新,建立拔尖人才培养的保障机制、评价机制、质量监测与持续改进机制等。具体条件如下:

1.申报项目建设定位清晰,聚焦国家及我省急需领域学科专业,面向产业发展前沿,符合国家和山东省重大战略需求与产业结构调整需要;

2.制定明确举措推进优化项目生源结构、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导师队伍建设等;

3.具备急需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所需的科研设备、科研平台和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能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管理等保障条件;

4.有一支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导师队伍;

5.项目有明确的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共建单位应为省内外知名科研院所、头部企业等。

(三)申报材料

1)项目建设方案(附件6)。阐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基本情况、人才培养的前期基础、目标定位、建设举措、保障机制等。建设方案格式参见附件6。

2)项目申报数据采集表(附件7)。按照附件6格式及要求填报,数据要真实、规范、准确,不得擅自改动采集表内容。

3)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请合并成一个PDF,编排目录并标注页码。

五、专家推荐报送

(一)推荐条件

本次评审专家由各高校推荐。根据省厅要求,我校至少可推荐15名专家,且相同专业领域的专家不超过2名。具体条件如下:

1.推荐的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熟悉未来技术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运营及管理相关工作;

3.不属于本次申报的未来技术学院、专业特色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的负责人。

(二)推荐材料

《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附件8)。

六、其他申报要求说明

1.请各学院认真学习附件1和附件9,做好我校山东省特色学院和急需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申报工作。

2.请各学院于11月25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1401652@qq.com。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李玫妍  电话:6672614。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山东省特色学院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2:山东省未来技术学院申报书

附件3:山东省专业特色学院申报书

附件4: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书

附件5:山东省特色学院申报推荐信息汇总表

附件6: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建设方案

附件7: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数据采集表

附件8: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

附件9:示范性特色学院+现代产业学院政策文件                              



                                     教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