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组织推荐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省级专家库专家人选的函》(鲁教基函〔2025〕61号,附件1),我校决定开展“山东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专家库”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从事人工智能、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教育技术学等相关专业教学与研究,关注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的在职教师。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2.了解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及学生认知特点,熟悉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政策和教育教学内容。
3.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专家职责,愿意承担相关工作并具有一定的自主时间。
(二)专业条件
推荐专家需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岗位上有突出教学或研究成果,并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条件:
1.承担人工智能校本或地方课程研发任务,并在本校或本地区顺利实施。
2.参与省部级以上相关教学研究课题,并顺利通过结项鉴定。
3.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人工智能教育、教育数字化相关论文或参与编写相关领域专著、教材。
4.具有参与人工智能实验室建设、人工智能教育试点项目推进等工作经历。
5.在人工智能相关企业中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关键技术研发产品落地、大型解决方案交付,具备将产业实践经验转化为教育资源的成功案例。
6.具有大模型垂直领域调优、智能体开发应用、大模型语料集建设经验。
7.参与人工智能赋能网络安全理论技术研究、项目建设等工作并取得相应成果;参与研发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监管、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技术及产品项目取得相应成果。
8.长期参与人工智能科普活动、竞赛组织等工作,或在市级及以上人工智能相关赛事等活动中,担任命题、评审专家等。
三、专家职责
入选专家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履行政策规划、课题评审、比赛指导、培训讲座、调研督导等职责。
四、其他要求说明
1.请各学院认真学习附件1积极推荐专家,推荐数量不限。
2.请各学院于12月9日12:00前将相关推荐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1401652@qq.com。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李玫妍 电话:6672614。
附件: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组织推荐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省级专家库专家人选的函
附件2:山东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附件3:山东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专家库人选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