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劳动教育的重要指示,围绕新时代党和国家对劳动教育的重要部署,积极响应《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促进我校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鲁东大学新时代大学生劳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鲁大校办发〔2025〕3号)文件要求,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将《劳动教育》课程教学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属性
《劳动教育》是我校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为指导,系统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课程旨在帮助学生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的观念;引导学生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认识劳动不分贵贱,热爱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养成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学生须完成本课程学习,方可满足毕业要求。
二、课程教学安排
(一)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要求,2022、2023、2024级全日制本科生每位学生须完成32学时的《劳动教育》课程。2022级本学期已排课,2023、2024级可选择本学期或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排课,所有学生须于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前完成选课和学习,其中考核成绩将于学期末由教务处统一录入。《劳动教育》课程采用线上自主学习模式,不统一划定学习时间及地点。学生需在规定时段内自主完成课程学习(含视频观看、章节测验、在线考试等),学习过程中若采用快进方式观看视频,相关学习行为将不予记录。课程学习和考试方式将于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初公布。
(二)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要求,2025级全日制本科生每位学生必须完成1学分(32学时)的《劳动教育》课程。2025级全日制本科生课程须于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完成排课、选课。《劳动教育》课程由教务处统筹规划,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课程具体内容及形式如下:

理论模块的授课PPT及考核材料由教务处统一提供;实践模块将依据《鲁东大学新时代大学生劳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鲁大校办发〔2025〕3号)相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其中,校级实践工作方案拟于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期初发布,各学院应立足校级方案框架,结合本学科特色与专业实践需要,补充差异化内容,编制形成分专业劳动实践实施方案,并牵头组织学生完成实践任务。
学院须按照《劳动教育》课程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评价,每学期做好相关材料存档。最终考核结果由学院于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统一录入教务系统。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引导。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抓好工作落实,要积极宣传,鼓励学生参加劳动教育,让学生充分理解开展劳动教育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2.注重教育意义,树立榜样作用。鼓励各学院对积极参与者进行表彰,引导学生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
3.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参加劳动教育活动的学生应服从管理,在完成岗位要求的同时保证自身安全,负责指导的任课教师既要关心、爱护学生,又要认真组织,热心指导,严格管理,全面考核,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孙晓慧 联系电话:50218
教务处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