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鲁大教字〔2026〕7 号 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1-20 11:06:06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5〕20号,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和评审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申报

(一)推荐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为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国内出版、修订或重印(以版权页的版次、印次时间为准),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对新出版、修订或重印的教材及数字教材,应积极予以推荐。

下列教材不在推荐范围: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

(二)推荐要求

1.推荐教材原则上须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

2.推荐教材第一主编(作者)需为我校教师。第一主编非高校教师、第二主编为我校教师的教材,也可参与申报。同一主编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推荐一项。

3.申报教材分“单本”和“全册”两种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推荐。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1—n册)可选择“全册”类型推荐,或选择其中的单册以“单本”类型推荐。若选择“全册”类型,须所有单册均符合推荐要求,推荐时占用一个名额。

4.盲文教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材等以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编写的教材,需同时报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本。

其他具体推荐条件和要求参照《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三)申报数量

各学院推荐教材数量不限,学校将根据省厅届时为我校分配的限额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审。

 

二、评审专家推荐

各学院推荐不少于2名评审专家,推荐的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课程教材、教学改革项目等教学工作。

三、材料报送

(一)教材申报材料

本次校内遴选推荐所需提交材料包括:

1.《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电子版(附件2,无需盖学校公章);

2.《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word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各1份);

3.其他附件材料(附件4),包括①教材电子版、②所有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意见表(盖章版)、③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盖章版)、④教材使用情况证明(盖章版)、⑤版权信息及CIP数据、⑥其他材料(可选),以上材料放置于同一个文件夹内。

特别提醒:“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意见表”必须按照申报书中的说明撰写,必须明确体现该编写人员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师德师风问题”,否则会被退回重新开具。

此外,如被学校推荐参加省级评选还需提供“专家审查意见表”,时间紧,请申报教师提前筹划,本次校内遴选暂不提交。

(二)评审专家推荐材料

各单位严格参照填表说明组织填报《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附件5,excel版),确保表格填写规范。

请各单位于1月21日前以将上述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教务处,联系人:潘孝明,邮箱:panxm@ldu.edu.cn,电话:6699525。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

2.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

3.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名单汇总表;

4.其他附件材料;

5.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

 

教务处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