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4届、2025届返校重修生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并严格按照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要求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本次审查批次2026-3月。
二、凡符合条件、达到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的,各学院均要完成审查和报送,确保无差错、无漏报。
三、通过系统打印名单,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3月12日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科,逾期不再受理。
四、系统审查前把需要参加审核的学生信息QQ发送至学籍科。
联系人:张兴利 联系电话:6696865
教务处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