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3号)等相关规定,学校对刘雨杋同学的转学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申请条件,同意刘雨杋同学的转学(转出)申请。现将该生转学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刘雨杋,女,考生号:22370214301493,系我校艺术学院2023级音乐学专业学生。该生因身体原因,于2026年3月份申请转学(转出)至山东女子学院音乐学专业学习。
公示期从2026年4月14日至1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校教务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5-6696865。
教务处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