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鲁大教字〔2026〕2号)有关通知要求,为提升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开展校院两级督导检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组织学院督导,对照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表(试行)(附件1),5月16日前按照100%的比例完成对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学校抽查
1.抽查时间:5月12日—5月19日。
2.抽查比例和名单:每专业不低于5%的抽查比例,抽查名单单独发送至各学院。
3.抽查材料:①过程性材料(任务书、指导记录、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结题报告等)(所有签名必须完整);②论文原文(定稿版);③查重报告和AIGC报告。每个学生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专业-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4.抽查流程:学校组织校督导委员会,对照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表(试行)(附件1),进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和评分,学院须根据校督导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并于5月22日前将整改措施(附件2)发送至实践教学科。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抽检办法和学校要求,做好自查及整改。
联系人:隋群,电话:6010371(60371)
附件:1.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2.XX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整改表
教务处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