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新一轮审核评估及专业认证工作部署,结合认证专家反馈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切实推动课程设计、实施、考核与评价有效支撑课程目标,课程设置与课程目标有效支撑毕业要求,毕业要求有效支撑人才培养目标,现决定建立专业学院与公共课学院之间的课程建设沟通协调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学期排课工作启动前,各专业学院应向公共课开课学院提供下学期拟开设的公共课清单,并同步提交公共课所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或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对毕业要求的支撑矩阵),作为公共课教学大纲修订的重要依据。参与工程教育认证、师范二级认证及三级认证的专业,其公共课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的矩阵请参照附件1。其他非师范、非工科类专业应依据人才培养方案,与公共课学院协商确定公共课所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后,再行提交。各专业培养方案后续将统一在QQ群内发布。
二、
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学院应统一组织任课教师按清单要求整理相关材料。公共课材料存档目录及具体要求详见《课程材料清单》(附件2)。参考模板见附件3。
三、考试结束后2周内,公共课学院应安排专人按照附件2要求,统一收齐公共课材料并在本学院存档。同时,须将公共课教学大纲、考试命题质量分析及合理性评价审核表、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及课程改进情况说明等电子材料,发送至相应专业学院邮箱。每门课程材料须单独建立文件夹,命名格式统一为【课程名称】-【学生专业】-【授课教师姓名】。专业学院应安排专人接收课程材料,并汇总后在本学院存档。本学期所有开设的公共必修课均须完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课程清单详见附件4。各专业学院接收材料的邮箱地址将后续在QQ群内统一公布。
四、每学期末,所有课程材料完成后,公共课学院要对材料一一审核、存档,尤其注意加强过程性考核材料的收集和存档,确保试卷和各类材料签名完整、评阅规范、成绩准确。各专业学院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对材料进行二次审核,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至公共课学院整改。
五、下学期,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组对全部课程材料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
六、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公共课学院与专业学院应分别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教学院长任副组长、系主任及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双方须指定专人负责课程材料的收集与存档,并填写《课程材料领导小组及对接联系人信息表》(附件5),于7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估科。请各学院材料对接联系人及时加入“2026公共课材料协调群”(QQ群号:664096290),便于后续工作沟通与信息互通。
七、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王凌 电话:6699776;QQ:415788528。
教务处
2026年7月7日
附件:
1.工程教育认证、师范二级、三级认证课程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
2.课程材料清单
3.参考模板
4.公共课清单
5.课程材料领导小组及对接联系人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