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暑假将至,为贯彻《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实习安全管理,压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实习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意识,压实安全责任
各学院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理念,切实筑牢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各学院要成立暑期实习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制定实习安全应急预案,严格选派指导教师,明确实习责任与要求,将安全责任与纪律教育落实到人。
二、落实安全教育,提升防范能力
各学院要根据专业实习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对实习学生开展全覆盖、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明确实习期间纪律要求,提示各类风险隐患,明确告知学生假期安全注意事项、紧急情况处置流程及联系人信息等,引导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应急处置能力。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生,一律不得参与实习。
三、强化实习管理,规范过程执行
各学院须对学生暑假实习实施全过程管理,做好事前对实习单位资质、实习协议、保险购买、应急预案等的审查落实,确保学生实习安全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相关要求,各类实习以统一组织的集中实习为主,严格规范管理分散实习申请,学生集中实习要在签约备案的实习基地内进行,申请自主实习的学生要向所在学院提交暑期自主实习申请表(附件1),经校内指导老师、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自主实习。
四、完善应急机制,实施动态管理
各学院要针对实习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共同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工伤事故、交通意外、群体事件等。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明确第一时间报告要求和基本处置程序,并对信息发布、舆情应对提出要求,避免不实信息扩散引发次生舆情。
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是重中之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以严实作风筑牢暑假学生实习安全防线。各学院须在实习开始前,填报附件2:《鲁东大学2026年本科生暑假实习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并于2026年7月1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uns1120@163.com,纸质版需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隋群,电话:6010371。
教务处
2026年7月13日
附件1:鲁东大学本科生暑期自主实习申请表及安全承诺书
附件2:鲁东大学2026年本科生暑假实习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