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
鲁大教字〔2021〕40号关于组织我校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2021-05-14 16:16:00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57号)以及《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恢复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工作》(鲁教语函〔2020〕4号)相关要求,我校近期拟组织本学期普通话测试工作。应届毕业生全部参加测试,并达到规定等级标准,其中,汉语言、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须达到二级甲等,其他专业学生须达到二级乙等。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范围

2018级、2019级本专科生及在校研究生。

、报名及缴费

1.各学院下载附件中压缩包,在对应学院代码的excel文件中,报名者在“是否报名”一栏中填写“1”,不报名不填写,表格格式勿动报名学生请认真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号、民族、是否师范生等学籍信息,如需更正请填写附件1(不报名学生信息不用核对及更正),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2.报名截止时间:5月18日下午5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以及信息更正。

3.请学院派专人负责测试费收缴工作,填写附件2。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财字〔2004〕12号)规定,测试费25元/人。请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登录“财经处→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费。初次登录用户名:工号;密码:身份证后6位。

时间安排

1.5月18日前,请各学院报送报名文件电子版、附件1(无信息更正不需要发送)、附件2。

2.测试时间拟定于5月29日-30日、6月5日-6日,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具体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考生存在如下情况不得参加测试:无健康码(或健康码异常)、拒绝佩戴口罩者;体温超过37.3℃;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所在社区(村居)21天内发生疫情;近14天有发热等症状未痊愈者;14天内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史;14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疫情重点地区(包括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外出史。

联系人:赵薇,69525,450737897(QQ),ldzv2017@163.com。

附件:关于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

教务处

2021年5月14日

2020关于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rar